愛與智慧─老師該有的特質


◎文/徐茂瑋(台北立市麗山高中教師)
2009.07.16取自<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QKvqxF2FGBlTZke3SFt9/article?mid=2566>


近來一位教師在管教時一掌打傷了學生,學生的家長是大學教授,採大動作多管齊下的控訴教師,喧騰一時。此事件的是非姑且不論,我願以一位「中古」教師的角度,談談老師應「修養」的特質。
高中時,我讀到前賢的文章:「教師是事業,不是職業。」也以此自我期許。
  大學時,教授教我:「身為教師要具備的特質有:愛與智慧。愛是對學生有愛心與耐心,以愛心包容、寬恕學生的錯誤;以耐心等待學生的成長,不要求立竿見影式的速成教育。智慧則包括專業的智慧及生活的智慧,專業的智慧使我們成為優良的『經師』;生活的智慧令我們成為可貴的『人師』。愛與智慧是教師終身的修養,也是教學的目標。」


  何其有幸,在年輕時受到如此的啟迪。退伍後即入私校教書,先後在夜間補校及日間部任教且擔任導師,二十多年來一直秉持著這信念自我要求,當然我也會情緒失控,也常被學生氣得不知如何是好,然而或許是教授的叮嚀奏效,我在管教學生上很幸運的不曾闖禍,而且擁有許多溫馨、甜美的師生緣。


  這幾年忝為實習老師的輔導老師,我不只是薪傳師承的教育理念,還特別指導實習老師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師生衝突。我的原則如下:
  一.每一位學生都是寶,不以智育或操行成績衡量學生的價值。──這是愛。
  二.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放下身段,以同理心對待學生,不但不以暴力處罰學生,連尖酸刻薄的語言暴力都不可以。以真誠的態度及理性的溝通,面對學生。──這是愛。
  三.要學習避開衝突點。有過幾次師生衝突的經驗後,老師當可以歸納出衝突發生的因果,尤其要技巧的化解衝突點,創造雙贏。──這是智慧。
  四.不可只「管」而不「教」。許多師生衝突源自於老師一味的強力「管理」,忽略了生活智慧的「教導」,未從觀念上去告訴學生,為什麼他應該這麼做,不可以那麼做。所以,我主張三分「管」,七分「教」。──這是智慧。
  五.愛學生而不是溺愛;給學生合理的空間自我成長,而不是放縱學生。──這是愛與智慧。


  孔夫子到了七十歲才能「從心所欲,不踰矩」,老師只是凡人,不免情緒失控,難免犯錯,然而身為老師難道不該多點自律、自省及自我期許嗎?畢竟身教重於言教呀!「愛與智慧」就是生命教育中的生命哲學信念,也是關懷情操,老師在教學中修行愛與智慧,亦當為孩子生命的典範。

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七日載於《中央日報.青春園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