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標 導師工作建立在人性的尊嚴上,重視天主賦予人的生命價值及其獨特性。 導師工作具有支持、陪伴、啟發與服務功能,幫助學生建立正確的人生觀。 促進個性與群性的整體均衡發展,協助其成長並發揮潛能、熱愛生命、服務人群,以達到全人教育的宗旨。
特色 各系設導師一至二位。 導師每週為學生提供 16–18 小時的服務時間。 導師專職輔導、積極用心、主動關懷。 重視學生隱私權,於專用辦公室進行個別/小組談話。 提供最具效力之協助或轉介,持續進修、吸收輔導新知。 多具虔誠基督信仰,親切熱忱。